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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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沙湾区隶属四川省乐山市,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与峨眉山市,市中区,五通桥区,犍为县,马边彝族自治县相接壤,幅员面积610.89平方公里,辖8镇5乡1个办事处。境内地貌以山地为主,气候多样。年平均气温17.4℃,年平均降雨量1430毫米。2017年,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96亿元。2013年沙湾区总人口约20万人, [3] 境内汉族外,还有蒙古族、回族、藏族、苗族、彝族、壮族、满族、族、白族、土家族、羌族、水族等12个少数民族。沙湾区著名景点有郭沫若故居、丰都庙等。007年底区内矿产资源丰富,主要矿产地208处,探明的有铁矿、铜矿、铝土矿、砂金、铅锌矿。硬质耐火粘土矿、煤、磷、绿豆岩、石膏矿、溶剂石灰岩、花岗岩、玄武岩、岩盐、盐卤、白云石、长石砂岩矿、砂岩、泥岩等20余种矿产。